上八味,以水2000毫升,先煮麻黄减400毫升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600毫升,去滓,温服200毫升。
若渴去半夏,加括娄根42克:若微利去麻黄,加荛花如一鸡子,熬令赤色;若噎者去麻黄,加附子一枚炮;若小便不利少腹满者去麻黄,加茯苓56克;若喘去麻黄加杏仁100毫升去皮尖。且荛花不治利,麻黄主喘,今此语反之,疑非仲景意。”
按:小青龙汤治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。麻黄桂枝芍药甘草发汗解表,干姜细辛五味半夏以散水气逐饮邪。汗出表解水气随汗而宣散。水气散喘咳呕噎下利及小便不利等自解。方中加减法浅陋而不切病理。以微利去麻黄、噎去麻黄,小便不利与喘皆去麻黄。凡此四去麻黄试问:无麻黄如何解得无汗发热恶寒之表证?下利、喘、噎、小便不利少腹满皆或有或无之证;有,是因水气,无,也是有水气。小青龙汤方中自有干姜细辛五味半夏散水气、逐饮之药,何须再事加减。如微利是水气下流,自有干姜所主;喘为水寒射肺,姜辛五味所主;水气随汗而宣疏又何须茯苓渗利。况且,水气之渴在于不得温化,亦不是清热生津之括娄根所可胜任。如此等等皆浅薄之人所为,决非仲景文字。然而历代医家多有顺文解释的,而且多方为之寻找理据,但终不能掩其谬妄,且“荛花不治利”以下二十字乃读者对加减法表示怀疑的注语。
49、“伤寒,心下有水气,咳而微喘,发热不渴,——服汤已,渴者,此寒去欲解也。——小青龙汤主之。”
本条承上条而说。上条伤寒表不解是曾发汗而表证不解。表证所以不解,因水气障碍抗病之故。此条伤寒心下有水气,是有发热恶寒无汗之表证并发心下水气之证,是未经发汗的。水气的证状表现与上条可互相发明。无论曾发汗或未经发汗,凡有发热恶寒无汗之表证并发心下水气的,皆以小青龙汤治疗。服汤已渴者等十二字是仲景注语。指服小青龙汤后而渴。因心下有水气,则发热不渴;水气已去则当渴。寒去欲解是水气已去而病欲解。寒指水气。仲景常以寒与水饮互称。如理中丸条说:“胃上有寒”;四逆汤条说:“膈上有寒饮”;瓜蒂散条说:“胸有寒”。
以上五条是太阳病无汗病势之有并发证的证治,这些具体的证候虽然各具有特殊的证状表现,但它们皆以发热恶寒脉浮无汗为同一性质,所以皆以麻黄汤发汗为原则。对其特殊证以加减他药治疗。
50、“汗家重发汗,必恍惚心乱,小便已,阴疼。”
汗家指多汗的病人,“重发汗”指再次发汗。病人多汗,津液已虚,若再度发汗,必竭其阴又亡其阳。“恍惚心乱”为过发汗而致循环衰弱,脑组织贫血而出现的神志不清心中慌乱。小便因伤阴而尿少,排尿后尿道疼,所以病人多汗的或曾发汗的,不可再用发汗法。发汗法指麻黄汤,及葛根汤、大青龙汤等。凡太阳有汗病势不可用发汗法,只宜桂枝汤解肌法。凡太阳无汗病势曾用麻黄汤发汗而表证未解,亦不可更用麻黄汤发汗,只宜桂枝汤解肌。
51、疮家,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,汗出则痉。“
“疮家”指痈疡、刀枪、跌仆失血已多的病人。失血多则体液虚,虽有身疼无汗的表证,亦不可用麻黄汤发汗。因“夺血者无汗、夺汗者无血”。失血多更误发汗,复劫其阴,肌组织——特别是项背肌拘挛而成痉。
52、“亡血家,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而振。”
“亡血家”指破伤、吐血、崩漏、产后等等诸种血液亡失的病人。此条与上条疮家之不可发汗意义略同。若发汗亡阳体温不足,身寒而肌肉收缩振颤。这种振颤为阳虚所致。
53、“咽喉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”
按:津液缺乏则咽喉干燥,伤津者亦在禁汗之例。
54、“衄家,不可发汗,汗出必额上脉急紧,直视不能眴,不得眠。”
“衄家”指素有衄血者,衄家之不可发汗亦同于亡血家。因病人鼻中出血多,前额组织中常贫血。若更发汗以竭其血,则额上肌组织因缺血而发生筋脉拘急紧张,动眼肌拘挛则两目不能转动而直视,脑组织贫血而不得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