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、“伤寒五六日,头汗出,微恶寒,手足冷,心下满,口不欲食,大便硬,脉细者,——此为阳微结,必有表复有里也。脉沉亦在里也。汗出为阳微结,假令纯阴结,不得复有外证,悉入在里。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。脉虽沉紧,不得为少阴病。所以然者,阴不得有汗。今头汗出,故知非少阴也。
——可与小柴胡汤。设不了了者,得屎而解。” 此条应自“伤寒五六日……脉细者”与“可与小柴胡汤……”连读,自“此为阳微结”至“故知非少阴也”是后人注语误入正文的。参看少阳病篇第一章与第三章6条。文中头汗出微恶寒是太阳病,脉细不欲食是少阳证,心下满大便硬是阳明证。此是少阳兼表证与里证的三阳合并过程。三阳合并治从少阳。与小柴胡汤。如不能完全了解,可通便得屎而解。
以上三条为三阳合并过程。三阳合并病禁下一条。合并证治两条,以少阳为主,与小柴胡汤。
22、“三阳合并,脉浮大,上关上,但欲睡眠,目合则汗。” 此条虽冠以三阳合病之名,但并无三阳合病的证状,不能作三阳合病的理法。从上述三阳合并过程看,三阳合并不必然脉象浮大,或浮紧,或细,并无定型。“但欲睡眠”与“目合则汗” 也并不是三阳合并的病理特征。尤其不能作为三阳合并的必然证状。本条当是别派医家的言论应刪。目合则汗乃盗汗。
23、“太阳与少阳并病、自下利者,与黄芩汤,若呕者,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。” 此条亦是但有并病之名而无并病之实的。太阳与少阳并病如柴胡桂枝汤证,必有太阳之表证与少阳气机调节失常证。如此条阳性下利乃胃肠的阳性过程,与太阳少阳无关。虽呕为少阳证之一,但所谓“若呕者”,乃或有或无之证,不能认为是少阳,况黄芩汤是治热利腹疼的方剂,既不能解太阳之表,又不能和少阳之气机,所以本条无论在病理上或脉证上方药上都与太阳、少阳不相关。在《金匮要略·呕哕下利病篇》有“干呕而利者,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”一条,与本条内容相同,可能是杂病篡改误入伤寒。黄芩汤证为临床所常见之病,初病发热下利腹疼,或有呕吐证。这本为原发性肠胃炎,或因有发热呕吐而加以太阳少阳并病之名而误入伤寒亦未可知。但下利发热或呕并非由太阳病传变而来,所以应是杂病过程,不属伤寒六经范畴。
“黄芩汤方: 黄芩42克,芍药28克,甘草28克,大枣12枚 上四味,以水2000毫升,煮取600毫升,去滓,温服200毫升,日再夜一服。” “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: 即于黄芩汤中加半夏99毫升、生姜42克、煎服如黄芩汤法。” 按:黄芩苦寒,治诸热黄疸,肠澼泄利。据实验,黄芩对多种细菌有抑制作用,与黄连相似。据实验:白芍有抑制中枢性疼痛和脊髄性反射弧兴奋的作用。甘草有镇静、抑制末稍性之肌肉痉挛,以及因痉挛而引起的疼痛。黄芩清热止利,芍药甘草止腹疼下重,乃治热利腹疼的方剂。若下利腹疼而呕吐的加半夏生姜以止呕降逆。本条原为杂病,方为杂病之方,无关伤寒。
24、“阳明少阳合病,必下利,——其脉不负者,为顺也;负者,失也。互相克贼,名为负也。
——脉滑而数者,有宿食也,当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” 此条“阳明与少阳合病必下利”接“脉滑而数……”连读。“其脉不负”以下二十字是注语。文首虽冠有合病之名,按其证与治法皆不合阳明少阳合病的理法。其注语是以五行生克的理论对本条脉证的解释。它以阳明属土,少阳属木。少阳木不胜,阳明土不负,是不相克,为顺。若少阳之脉胜,则阳明之脉负,有相克贼,为负。负指正气失,借此以说明滑数之脉为顺。若以此理而推,此证见弦直之脉为少阳胜而克土,则阳明为负。然而仲景在伤寒六经中并不以五行生克的理论来论证病理。在事实却是与之相反的论述,例如阳明病谵语直视脉弦者生。(见阳明病篇第五章20条)。以五行生克之理而论,阳明属土,见弦脉为相克贼,而仲景以弦脉为阳性脉,表明机体功能有抗邪能力,所以为可下脉。以此而知注语为别派医家之言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