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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方义]
此是泻热祛瘀较缓之方。
[主治]
蓄血证,少腹满,小便利。但必须病势较轻,或时间较久,且兼有热证现象。
[药品]
水蛭一至三钱 虻虫(炒,去翅足)一至三钱 桃仁(去皮尖)一至三钱 大黄(酒洗)一钱至二钱半
[制服法]
上四味,共为细末,为蜜丸,三钱重。每服一九,空心开水送下。
[用药大意]
水蛭、虻虫,一飞一潜,均为祛瘀的要药;桃仁兼有生新的作用;大黄兼有泻热的作用。
[禁忌证]
少腹满,小便不利者,为水蓄证,不可用之。
[类似方剂参考]
抵当汤:此是泻热逐瘀之峻剂。
淮按:蓄血证深浅不同,治疗各异。如太阳病,脉不见微沉之象,其人如狂,少腹急结,是新瘀的表现,宜桃仁承气汤;如其脉沉微,其人发狂,少腹硬满,这是久瘀的现象,非抵当汤之峻不足以攻之。本条用抵当丸。除用较为缓和之剂型外,水蛭、虻虫之分量也较轻,对于抵当汤证而病情较为缓和的情况可以应用。(编者注:此条为李映淮所批注的按语。)
【历代用药经验择要】
1.伤寒有热,少腹满,应小便不利,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。当下之,不可余药,宜本丸。(126)映淮按:蓄血证深浅不同,治疗各异,如太阳病,脉不见沉结之象,其人如狂,少腹急结,是新瘀的表现,宜桃仁承气汤;如脉沉结,其人发狂,少腹硬满,是久瘀之象,非抵当汤之峻不足以攻之。本条用抵当丸,除用较为缓和之剂型外,水蛭、虻虫分量也较轻,故宜于抵当汤证而病情较缓和者。
2.成、柯氏认为本条没有如狂、或发狂的症状,但我们必须明确,邪热与血瘀结,多有神志方面的症状。桃核承气证较本证为浅,尚有如狂症状,本证有如狂亦是可想而知的。然使用抵当丸的主要关键,不在于狂之有无,而在于病势虽深而病情较缓方面。本方应用范围:治肝有死血。②治瘀血不利,发热作渴,心腹急满,或肚腹中作痛。③产后恶露不尽,凝结为块,可于再妊分娩后,用此方不过十日,其块尽消。(《伤寒论译释》